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晋残联函〔2017〕62号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17年5月27日,省考核办下达了《各市和省直单位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晋办发〔2017〕37号)。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及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晋考办发〔2017〕7号),各市、省直各单位须在6月10日前完成指标任务分解并形成正式文件报送省考核办。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分解
1.请各部(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对《省直单位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考评指标》《省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任务指标》进行分解,每项一级指标分解为若干项二级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包括具体工作内容、目标要求、进度安排、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承办人。一是分解结果必须有具体工作内容,目标要求要明确,不能照抄、肢解一级指标;二是要与《2017年工作推进手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2号)、《省残疾人联合会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目标任务2017年度工作方案》(晋残联党组〔2016〕17号)等相衔接。
2.工作任务指标中带★的深化改革或创新工作指标,除按第1条要求进行指标分解外,还要填写指标综述和验收标准。
3.请将经分管会领导审阅的纸质版于6月5日中午12点前报送办公室吕竞伟处,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shanxicjr@sina.com。
4.本通知涉及的全部文件电子版均可在省残联门户网站办公室栏目下载。
二、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日常进展情况填报
1.请相关部(室)、单位于6月12日下午17:00前将牵头指标任务1—5月的分月日常进展情况及印证材料电子版报送办公室。
2.6—8,10—12月日常进展情况及印证材料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送电子版。因国庆放假,9月的日常进展情况及印证材料9月28日前报送。
三、报送省委、省政府的材料
1.根据《关于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目标任务的责任分解方案》(晋办发〔2016〕50号)中定期报告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的要求,晋残联党组〔2016〕17号文所涉部(室)请于6月30日、12月20日前分别向办公室报送半年、全年牵头任务进展情况,由办公室汇总上报省委督查室。
2.根据晋政办发〔2017〕12号文件要求,康复部需分别于6月20日、9月27日、12月20日向办公室报送半年、前三季度、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由办公室汇总上报省政府督查室。
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3710”信息督办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级重点工作任务等督办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民生事务处要求,康复部每月27日前向办公室报送当月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由办公室录入“13710”系统;康复部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20日前分别直接向省政府办公厅民生事务处书面报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电子版抄送办公室。
四、其他材料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9月提前两天)向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
48365365备用网站
2017年5月31日
抄送:理事会领导。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