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三五”期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

晋残联〔2017〕44号

各市残联:
  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于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实现小康和参与社会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提出明确要求,中央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专项支持,各地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经费投入,规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欢迎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中国残联、住房城乡建设部13个部门联合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中指出“在城市保障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中考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内容”;中国残联、中组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扶贫办等26个部门联合制定《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计划(2016-2020年)》中明确规定“加快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实施进度。在危房改造中同步做好无障碍改造 ”“加大对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的扶持力度。在制定和实施搬迁规划中同步做好家庭无障碍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各地要积极协调住房城乡建设、扶贫办等部门推进工作中考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内容,形成政策合力,切实加大改造力度。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确定为实现贫困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两扩面” (即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有保障和扩大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覆盖面)、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实现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库2016年我省各市、县动态更新数据显示,经中国残联核实认定,目前全省共有86058人(其中非农业户口低于低保一、二级残疾人26390人、农业户口建档立卡一、二级残疾人59668人,各市县需改造数附后)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需要进行无障碍改造,需要到2020年完成改造。国家筹集彩票公益金,省、市、县三级财政配套资金,按照每户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到2020年可为我省1万余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改造。剩余的大部分需要各市、各县本级通过安排财政资金、筹集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资金等形式自筹资金完成,为此,现将“十三五”期间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
  城市低于低保、农村建档立卡一、二级残疾人家庭。同时,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注重各类残疾人住宅情况等个性化需求。
  二、改造内容
  地面平整及坡化,卫生间改造,厨房改造,安装闪光门铃、可视门铃,安装煤气泄露报警装置,购置上网读屏软件,以及改善残疾人居家其它无障碍改造内容等。
  三、任务目标
  2017年完成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总数20%;
  2018年完成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总数30%;
  2019年完成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总数30%;
  2020年完成城市低保、农村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总数20%;
  每年农村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改造比例不低于70%,已完成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市,可扩大改造范围,对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国家规定:中央任务资金每户投入3500元,建议地方配套平均每户不低于2500元。市、县自筹资金安排的改造任务,可根据当地经济等情况,确定每户投入资金和改造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依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动态更新中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数据(城市低于低保、农村建档立卡一、二级残疾人),制定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分解任务。各市实施方案请于2017年5月底前报省残联。
  (二)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困难和无障碍需求,力争将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时,主动协调住房城乡建设、扶贫办、等部门在城市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易地扶贫搬迁中考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内容。
  (三)要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支持政策,整合资源,倡导爱心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赠、志愿服务、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和参与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
  各市残联于每年12月1日前向省残联提交改造工作情况报告。

  附件: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库各市县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未改造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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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7日

来源:省残联维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