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8365365备用网站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晋卫基层发〔2017〕13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省医改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医改办发〔2016〕3号)、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晋残联〔2016〕155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7〕95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满足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是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重要力量。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家庭医生距离残疾人较近、了解熟悉残疾人身体状况、提供服务便捷及时的优势,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专业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康复服务,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明确主要任务
2017年底,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60%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力争全省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完善签约服务模式
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全省各类残疾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在工作地或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自主选择家庭医生,凭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有效证件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残疾人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托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社区康复站,充分吸收康复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共同做好与残疾人的联络对接和康复服务工作,拓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四、充实签约服务内容
坚持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根据残疾人签约服务需求,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能力,为签约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约定的健康管理和康复服务,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基础性签约服务包,优先为签约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康复咨询、康复用药、训练指导。签约的残疾人可通过预约方式优先获得家庭医生门诊服务,因病情变化需转诊的签约残疾人,可通过家庭医生(或者残疾人专职委员、社区康复协调员)优先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或者上级医疗康复评估、服务机构)治疗和康复。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纳入签约服务范围。根据残疾人实际康复需求和家庭医生团队实际服务能力,并结合当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家庭病床诊疗、护理、心理干预、康复训练等个性化服务。个性化服务按规定实行有偿付费服务。
五、做好保障和督导
各级残联要主动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利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及动态更新等有关数据,与卫生计生部门共享残疾人信息。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宣传动员,主动引导残疾人在各自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签约,配合家庭医生团队做好与残疾人的对接和签约服务工作。在落实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的基础上,各级残联要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项目等,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保障。各地残联部门要统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残疾人精准康复补助资金,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投入,为残疾人签约基本康复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完成的、属于《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规定的专项康复经费补贴的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由各市、县(市、区)按当地《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给予相应费用补贴,超额部分由签约服务对象个人承担。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基层卫生重点工作推进。要加大家庭医生团队的康复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相关政策和必要的康复知识、技能作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业务培训内容。支持各级康复机构开展康复知识、康复技能、康复评估等方面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家庭医生团队服务残疾人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定期沟通残疾人签约服务情况,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造条件,合力推进残疾人签约服务工作开展。要协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室)、康复医院及辅助器具等残疾人专门康复机构建设,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和接续服务的支持。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要强化督导评估,将残疾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督导考核。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48365365备用网站
2017年11月13日
来源:省残联康复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