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省直机关“五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晋残联党函〔2018〕24号
各支部:
根据省直机关劳动竞赛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省直机关“五一”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晋直竞发〔2018〕1号)精神,省直机关劳动竞赛委员会决定2018年“五一”表彰一批去年以来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山西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直属单位(集体)和个人;机关厅级以下的个人。
(二)推荐名额:部(室)可以推荐个人1名,直属事业单位可以推荐集体1个或个人1名。
(三)部(室)、单位推荐先进均由支部汇总,统一报送。
二、推荐原则和条件
坚持面向基层,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申报山西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本单位(集体)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山西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我省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围绕全省“转型项目年”转型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繁荣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抓好安全生产,推动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勢持续向好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做出突出出贡献的;
(九)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程序
1.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即由支部推荐,由机关工会(机关党委)考察、审核,经会党组研究通过后报省直机关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省直工会)组织评审。
2.推荐省直机关劳动竞赛委员会表彭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职务、职称、简要事迹、举报方式、电话等。
(二)推荐要求
1.推荐程序不得简化,个人身份不得变通,事迹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个人职务要以现任职务申报,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按行政职务申报。
2.凡在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方面发生问题的,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未组建工会、工会到期不换届或欠缴工会经费,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单位及个人,当年均不得申报;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自事发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3.近三年已获得过山西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集体)、个人原则上不重复推荐。
4.申报省直机关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山西省直机关先进单位(集体)登记表》和《山西省直机关先进个人登记表》,A3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不超过500字;先进个人登记表粘贴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5.推荐截止日期:3月22日下午5:00。联系人:柳田,联系电话:4043403,13753189063。
附件: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登记表
抄送:机关各部(室)、省残联后勤服务中心
中共48365365备用网站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来源:省残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