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晋残联办函〔2018〕8号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清明节将至,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突发险情多发易发,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值守应急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1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祖扫墓、踏青旅游的高峰期,墓区、景区、林区人流密集,野外火险隐患增多,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拥挤踩踏、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各部(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好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自我保护和遇险应变能力,鼓励干部职工错峰出行,坚决杜绝在林区及周边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二、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各部(室)、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节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修,针对办公场所、残疾人培训场地、康复培训场所、病房、机房、生产加工场所、仓库、食堂等重点场所,电路、燃气管道、医疗废弃物、易燃粉尘、建筑施工、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及时查漏补缺,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各部(室)、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和信息迟报、瞒报。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履责,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相关领导报告,科学高效妥善处置。


                                   48365365备用网站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抄送:党组、理事会领导。

来源:省残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