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晋康复办函〔2018〕7号
各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省直各定点医院:
为贯彻国家《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推动《山西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山西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发展规划》落实,省政府将“实施4万名残疾预防重点干预和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纳入2018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之中,“为初筛阳性0-6岁儿童提供残疾复筛和诊断服务”是残疾预防重点干预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顺利推进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经省残联与省卫生计生委协商,定于5月份举办全省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5月3日-4日(3日中午12:00前报到,4日下午14:00前离会)。
二、培训地点
山西省人大会议中心(迎泽大街309号,宾馆前台电话:0351-4032018)
三、参加人员
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员;各市残联分管理事长和康复科长、项目管理数据库录入人员各1人;各市卫生计生委妇幼科儿童残疾筛查诊断项目负责人1名;省和各市确定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项目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按诊断残疾类别<听力、视力、肢体、智力、孤独症>资质,每类各选派1名;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县残联和卫生计生委项目负责人各1名,复筛定点医院项目管理人员各1名、专业技术人员各5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一)对全省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三)儿童残疾筛查诊断项目管理数据库使用与维护。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加强协调,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于2018年4月25日18时前将参加培训班人员回执(附件2)传真至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省直诊断医院培训人员回执直接报省康复办。
(二)参加培训人员按规定日期报到和撤离,提前报到或延期撤离费用自理。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会务组承担。
(三)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参加培训人员不安排住宿,可于5月3日下午14:50前直接到培训地点报到。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四)定点医院已参加过2017年国家和省级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可不再参加本期培训。各市要优先从诊断医院中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如本市培训名额有结余的也可从县级复筛定点医院中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培训。
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振宁 常达飞 联系电话(传真):0351-2029719
电子邮箱:sxclkfb@sina.com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0351-3580332
附件:1.培训人员分配表
2.培训班回执
山西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来源:省残联康复部